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中央财政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生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等级 |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 | 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奖学金名额 | 奖励标准(每生) |
特等奖 | 1 | 1 | 8000元 |
一等奖 | 2 | 3 | 6000元 |
二等奖 | 4 | 5 | 5000元 |
三等奖 | 6 | 9 | 4000元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方式
请于2021年3月5日14:00前完成以下流程:
1、递交纸质版材料至院办442室: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
(3)《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
(4)成绩单(大一学生在评审表中注明入学成绩)
表格可打印,“申请人签名”部分手写,本次评审的纸质材料需报送至教育部港澳台办,请务必仔细填写,不要变更表格样式。
2、发送电子版材料至clsq442seu@126.com:
《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3、系统申请:请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