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国语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788

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关于《印发〖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9]176号),现开展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校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 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我校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级认定,设置一级(特别困难)、二级(比较困难)、三级(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以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 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认定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

(1)9月24日前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2)9月26日后系统导出和打印《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并提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和消费情况初步确定本班一级、二级和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班级意见并签字,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与公示

学院指定学工线负责老师与学生谈话,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于10月9日前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审核中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学生,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本学年完成认定,均 获有受资助资格。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向全校进行公示。 

五、材料递交

1、请申请学生于2020年9月26日中午14:00前将《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交至班长处,2020级新生交至对应临时负责人处。

2、请各班级组织评议,并以班级为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中午14:00前将《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交至院办442室。


附件1:关于印发《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9]176号).pdf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docx

附件3: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