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所就读,现开展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等级 |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 | 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奖学金名额 | 奖励标准(每生) |
特等奖 | 1 | 1 | 8000元 |
一等奖 | 5 | 4 | 6000元 |
二等奖 | 6 | 6 | 5000元 |
三等奖 | 10 | 11 | 4000元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3、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四、申请材料及方式
1.申请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以下材料均请用A4纸单面打印):
(1)《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
(4)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
2)电子版材料:
《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3)系统申请:
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
2.请于2019年12月18日(周三)14: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院办44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gytw17@126.com,并完成系统申请。
附件1:学号-姓名-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