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根据学生处通知,现将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二、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学生个人小结和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审批。
9月12日-15日 各班级结合本人申请、行为规范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如实填写在《评奖记录表》中,评奖记录表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处。(不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标兵)
9月16日-18日 院系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条件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标兵名单,并进行公示。
9月19日-20日 候选人根据评选结果在信息门户-奖惩服务中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应纸质表格到年级辅导员处。
三、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取两个学期平均分。
2、体育良好(80分以上),体育优秀(90分以上),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均达到标准。
3、因退宿无卫生成绩的同学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进行评审。
4、院转系转专业学生可在原院系提交申请。
四、填表注意事项
1、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4、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附件一: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
附件三: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三好学生标兵登记表.doc
附件四: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外国语学院学办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