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评审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来源:学办发布时间:2015-12-19浏览次数:485

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5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8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五、评选程序

1、即日起至12月21日,学生填写并递交纸质版《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交给年级辅导员;

2、12月22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初评通过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请。

3、12月23日,上报材料。


注意: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本次评奖为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审核和公示为准。


外国语学院学办

2015年12月19日

附件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