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3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5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8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2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等奖4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6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申请条件
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四、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需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五、评选程序
1、即日起至12月21日,学生填写并递交纸质版《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等级不填)并附成绩单,交给年级辅导员;
2、12月22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初评通过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请。
3、12月23日,上报材料。
注意: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学工系统为准。本次评奖为差额评选,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审核和公示为准。
外国语学院学办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