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外国语学院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 评选对象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的本科生。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规,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必须是校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4、申请第二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外语三级考试;申请第三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四级外语考试,申请第四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5、获奖者必须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
6、必须有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记录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表现优良;
第三条 奖励比例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
第四条 奖励金额校长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我院名额:2人。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特别优秀的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宿舍卫生分90分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行为考评为甲);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评选时间另行通知),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额度:8000元/人,我院名额:5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77779193永利线路通道;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通过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贫困生认定);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首修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评选另行通知),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7、奖励额度:5000元/人,我院名额:12人。
四、评审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3日-9月27日 | 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到相应年级辅导员处。 |
9月28日-9月29日 | 学院评审组根据申请条件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学生完成新学工系统申请。 |
9月30日 | 学生填写相应表格或申请书,并交到外院440办公室。 |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已通过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贫困生认定。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申请人和所在院(系)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留空白,一式一份;
3.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一页须打印,请务必正反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内容请打印,签名手写;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必须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5.申请人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交由院(系)负责统一办理评审手续;
6.申请人须在新学工系统中申请,地址:http://mynew.seu.edu.cn
院系须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审核,地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
六、上报材料
1.校长奖学金:电子版申请书一份
2.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电子版个人事迹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
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外国语学院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二: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doc
附件三:77779193永利会员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