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6月易红校长和后藤泰之校长联合签署的协议,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
一、选拔小组
组 长:马冬梅
副组长:汤顶华、刘克华
成 员:陆薇薇、薛倩、宋善花、徐雪宁
二、选拔办法
1、先由学生(限定172131、172132班)提出书面申请(5月4日前交至徐雪宁处)。
2、选拔考试(暂定5月5日中午)。
3、计算成绩(按照选拔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综合考评各占40%、50%、1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按由高分往低分排名,取前10名。平时成绩指13-14学年的第2、3学期和14-15学年的第1、2学期的日语专业课成绩的总和,综合考评成绩由学办统计,选拔小组审定。
4、确定名单并公示(暂定5月6日-9日)。
5、办理相关手续,召开家长会议,签订协议(暂定5月13日)。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