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6月易红校长和后藤泰之校长联合签署的协议,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
一、 选拔小组
组 长:袁晓宁
副组长:汤顶华、刘克华
成 员:周琛、陆薇薇、任佳韫、尉思懿
二、选拔办法
1、先由学生(限定172121、172122班)提出书面申请(4月30日前交至尉思懿处)。
2、选拔考试(暂定5月5日中午)。
3、计算成绩(按照选拔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综合考评各占40%、50%、1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按由高分往低分排名,取前10名。平时成绩指12-13学年的第2、3学期和13-14学年的第1、2学期的日语专业课成绩的总和,综合考评成绩由学办统计,选拔小组审定。
4、确定名单并公示(暂定5月9日)。
5、办理相关手续,召开家长会议,签订协议(暂定5月14日)。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1日